关于推荐协会第二届理事候选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7-29
点击量: 1984
根据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协会计划于2013年度开展换届改选相关工作,届时将选举产生协会新一届——第二届理事会成员单位。为充分发扬民主,动员全体会员单位更广泛的参与,认真做好推荐第二届理事候选单位的各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第二届理事候选单位产生的原则:
1.为充分展现理事候选单位具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须综合考虑所有制性质、经营规模、业务型态、行业地位等多方面因素,力求形成比较合理的理事候选单位结构,以兼顾不同会员单位的利益诉求,使新一届理事会更具代表性,更具广泛性。
2.为保证协会理事会工作的连贯性、持续性,须形成新、老理事相结合,承上启下的新一届理事会。为此,根据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在充分考虑会员单位广泛意见的基础上,除必须作出调整的原理事单位外,基本保留原理事单位作为第二届理事候选单位。一届七次理事会后推荐的单位也将作为第二届理事候选单位。
二、第二届理事候选单位的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
2.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3. 积极参与行业协会的各类活动;
4. 积极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
三、第二届理事候选单位的数量
目前协会数量已接近110家。根据理事单位可按会员总数三分之一的数量安排的规定,根据积极稳妥的要求,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单位暂定为30家左右。
四、第二届理事候选单位产生的方式
根据本通知的相关要求,会员单位可以通过推荐或自荐的方式,民主产生第二届理事候选单位。协会秘书处将推荐信息汇总后,在适时召开的理事会上,把本次推荐或自荐理事候选单位名单产生的有关情况向本届理事会报告。经本届理事会审核通过并正式提名成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单位后,在本协会网站上向全体会员公示,最终由会员大会经过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
五、第二届理事候选单位推荐或自荐的时间要求
请各会员单位于8月31日前,将《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第二届理事候选单位推荐表》(附件7)清晰填写并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情,可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王良基,电话:0571-56787128,传真:0571-56787128。